格隆匯12月23日丨越秀地產(00123.HK)公佈,於2024年12月23日,公司(作爲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訂立一份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5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分兩批撥款:第一批金額爲1.50億港元,第二批金額爲3.50億港元,第一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 18個月而第二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12個月。在滿足融資協議訂立的相關條款前提下,第二批貸款的貸款期將變爲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18個月。
融資協議規定,倘公司之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越秀企業")於公司已發行之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之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公司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公司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佈融資協議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