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被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主要問題包括獨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報告遺漏部分內容、未及時將12家企業納入關聯方名單進行管理、會計覈算不規範、閒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不符合規定等。相關責任人林瑞梅、林文坤、張金燕、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將按照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光莆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主要问题包括独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报告遗漏部分内容、未及时将12家企业纳入关联方名单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等。相关责任人林瑞梅、林文坤、张金燕、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将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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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被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主要問題包括獨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報告遺漏部分內容、未及時將12家企業納入關聯方名單進行管理、會計覈算不規範、閒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不符合規定等。相關責任人林瑞梅、林文坤、張金燕、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將按照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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