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4日,景瑞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司債券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發行人涉及重大訴訟等重大事項)。
根據公告,景瑞地產發行的兩期債券分別爲「H19 景瑞 1」和「H 景瑞 01」,其中「H19 景瑞 1」於2018年8月9日獲得覈准,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28億元,2019年8月7日實際發行規模爲5億元;「H 景瑞 01」於2021年5月6日獲得覈准,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3.5億元,2021年5月31日實際發行規模爲13.5億元。
重大事項中,景瑞地產及其子公司面臨訴訟和債務逾期問題。具體來看,2023年12月,原告廈門國際銀行與被告立臣公司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借款期限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借款本金爲3億元,借款利率爲固定年利率5.5%,每季度支付利息。同時,爲保證前述借款合同的履行,原告廈門國際銀行與被告景瑞地產和被告景瑞投資分別簽署了《保證合同》。
2023年12月1日,廈門國際銀行根據合同約定,向立臣公司發放貸款2.99億元。2024年8月,廈門國際銀行以立臣公司出現逾期還本付息情形,已構成違約行爲爲由,向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貸款提前到期,要求立臣公司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要求景瑞地產和景瑞投資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故此產生合同糾紛。
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立臣公司立即向其歸還貸款本金2.99億元,以及對應利息、罰息、複利、遲延履行金。前述標的總額暫計3.58億元。原告請求判令景瑞地產和景瑞投資對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原告請求判令全體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景瑞地產表示,子公司債務逾期原因爲,因行業週期性下行不利影響,地產項目銷售不及預期,未能於借款到期前通過銷售歸集足夠資金用於還本付息。
目前進展及後續處置計劃顯示,截至目前,景瑞地產及相關子公司正在調整相關項目銷售策略,加速項目銷售去化,儘快壓降金融機構貸款餘額。同時,立臣公司、景瑞地產、景瑞投資正在與債權人及潛在的新金融機構溝通,溝通展期或融資置換的可能性。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訴訟尚未判決。景瑞地產表示,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件的進展,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償債資金安排,積極履行償債義務,保障自身及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