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合縱科技(300477.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於2024年12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合縱科技存在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及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爲。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合縱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劉澤剛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總經理韋強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張曉屹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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