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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祥源文旅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1/03 19:00

證券之星消息,1月2日祥源文旅公開信息顯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衡、總裁孫東洋、副總裁徐中平、職工代表監事陳亞文、高朝暉、賴志林、俞發祥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關聯關係情況2017年8月至今,俞發祥爲祥源文旅的實際控制人。2002年4月至今,俞發祥爲祥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祥某控股)的實際控制人,並通過祥某控股實際控制上海楓某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楓某)、長沙友某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友某)、合肥途某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途某)、合肥圖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圖某)、上海某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安置業)、上海某毅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毅置業)。(二)祥源文旅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2年,俞發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購買資產預先支付意向金和按金的形式,套出資金提供給祥某控股等俞發祥控制的公司使用,並指派祥某控股時任財務總監俞紅華、祥源文旅時任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董事長王衡和時任助理總裁、監事陳亞文具體經辦。1.2022年3月3日,祥源文旅與安某國際渡假樂園(丹某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某國際)、廣東省仁化丹某山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某山索道)簽訂意向協議,約定祥源文旅擬受讓安某國際持有的丹某山索道100%股權,並約定上海楓某的銀行賬戶爲5000萬意向金的收款賬戶。2022年3月18日,祥源文旅將5,000萬元收購意向金轉入上海楓某賬戶,後經合肥圖某、合肥途某轉入祥某控股,最終被某安置業和某毅置業使用。2022年4月22日,祥源文旅與安某國際、丹某山索道簽訂《解除協議書》。2022年4月29日,祥源文旅收到上海楓某退回的5,000萬元。2.2022年6月21日,祥源文旅與三亞某源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亞某源)、三亞某海船務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海船務)簽訂意向協議,約定祥源文旅擬受讓三亞某源持有的某海船務50.99%股權,並約定長沙友某的銀行賬戶爲6,000萬元意向金和1.5億元涉密按金的收款賬戶。(1)2022年6月29日,祥源文旅將6,000萬元意向金轉入長沙友某賬戶,後經合肥圖某轉入某安置業,最終被某安置業使用。2022年12月2日,祥源文旅與三亞某源、某海船務簽訂《終止協議》。2022年12月29日,祥源文旅收到長沙友某退回的6,000萬元。(2)2022年7月11日,祥源文旅將1.5億元涉密按金轉入長沙友某賬戶,後經合肥圖某轉入祥某控股,最終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年7月15日,祥源文旅收到長沙友某退回的1.5億元。(3)2022年7月22日,祥源文旅再次將1.5億元涉密按金轉入長沙友某賬戶,後經合肥圖某轉入祥某控股,最終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年9月30日,祥源文旅收到長沙友某退回的1.5億元。上述行爲構成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2年1—6月,累計發生額爲1.1億元,6月底餘額爲6,000萬元;2022年全年累計發生額4.1億元,2022年底餘額爲0億元,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發生額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比例分別爲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佔用資金本金全部歸還。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祥源文旅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通報批評
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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