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在中國香港註冊成立爲有限公司,並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六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 137),其爲多間船舶擁有及船舶租賃附屬公司之控股公司。自一九九二年,本公司開始作多元化業務,例如貿易及在中國多種行業之投資。於一九九四年六月重組後, Jinhui Shipping and Transportation Limited成爲本集團航運業務之直接控股公司。爲吸引國際對Jinhui Shipping之關注,其股份自一九九四年十月起在挪威奧斯陸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 JIN)。 策略 本集團之船隊主要由超級大靈便型船舶組成,此類型船舶屬於更龐大及更具效率之大靈便型船舶設計,而世界各地之客戶對此類型船舶之需求與日俱增。本集團將會專注於採取明智及果斷之措施以維持穩固之財務狀況及適度之槓桿效率,不排除縮減船隊規模,以讓吾等可於未來進一步着重謹慎及穩定爲吾等之核心目標,度過目前之風暴,並尋求成爲客戶優先選用之船舶供應商之一。 就商業方面,吾等之策略爲維持具彈性之船舶租賃政策,務求在可帶來強勁現金流入之長期期租租船合約及可讓本集團利用日後期租租金上升時訂立之即期合約兩者中取得最佳之平衡。吾等亦會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力度,目的在於減低交易對方之潛在風險。 航運業務 本集團透過Jinhui Shipping經營其全球航運業務, Jinhui Shipping爲本公司於本報告日期擁有約55.69%權益之附屬公司。 本集團之航運業務自一九八零年代中期開始,主要以全球性租賃散裝乾貨船舶形式經營。本集團制訂一套既審慎又完善之航運經營方式,把全球各地之供應商與最終用家聯繫起來。本集團之首要工作爲了解客戶之實際需要,以及選用合適之船舶以航租或期租之形式運載散裝貨物。 本集團經營一支現代化之散裝乾貨船隊,船隊乃用於運載貨物或以期租租出予其他航運經營者,兩者之中以預期可爲本集團帶來較高經濟效益爲選擇。 船舶租賃業務之成功關鍵在於時間、表現及關係。租船人應充份瞭解其客戶及供應商,互相建立信賴及尊重。本集團在此重要範疇一直表現卓越,儘管於經濟衰退之艱難時期仍能鞏固合約關係及維持合理之業務量。 本集團之政策一直遵守所有適用於其航運業務及其日常工作環境之環保規則及規例以避免排放有毒液體於環境中。本集團之自置船舶均獲得妥善保養,而本集團亦對其業務在遵守安全及環保法例及規例方面非常重視,該等法例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 ISM規則、 ISPS規則、 MARPOL公約及其他於IMO規範下之適用規則。本集團根據STCW公約確保所有於船舶上工作之船員均已獲得培訓及發證。本集團之自置船舶亦受到各國及船舶所停靠港口之法例、規例及規則制約。本集團已制定政策及程序以確保該等法例、規例及規則得以遵守。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十九艘自置船舶,並於船上僱用421名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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