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從事提供地基工程(包括挖掘及側向承託工程、樁帽工程及打樁建造)、地盤平整工程及其他配套服務(如私營部門地基工程項目的公路及渠務工程)的香港分包商。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透過明利基礎工程(主要於我們項目中擔任主分包商)提供地基工程,本集團客戶主要包括香港私營地基工程項目的總承建商。根據益普索報告,項目的主分包商指獲各總承建商授出大部分投標的分包商,經計及其擁有的綜合技能及項目管理能力,該分包商通常負責支持及協助總承建商管理項目,包括工程計劃的整體規劃及項目管理以及監督自身直接勞工及下一級分包商所實施的地盤工程。作爲分包商,我們亦承接總承建商指派的地基工程特定部分。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有32個峻工項目,確認收益約245.1 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共有10個在建項目,獲授合約總額約爲411.9百萬港元。手頭項目預期將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期間竣工。有關我們項目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節「項目」一段。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產生的收益分別約爲74.3 百萬港元、120.5 百萬港元及219.3 百萬港元。該增加主要由於於往績記錄期內承接的大規模地基工程項目增加所致。我們於同期的純利分別約爲18.2 百萬港元、18.5 百萬港元及31.0 百萬港元。 我們本身擁有可進行各類地基工程的機器及建築設備。我們的自有機器及建築設備包括挖掘機、液壓破碎機、空氣壓縮機及發電機。我們認爲,本集團對機器及建築設備的投資使我們處於可應對不同規模的地基工程之地位,能夠滿足香港地基及地盤平整行業在可預見的未來預期將不斷增長的需求。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購置金額分別約爲10.8 百萬港元、3.3 百萬港元及12.4 百萬港元之機器及建築設備。有關本集團機器及建築設備的其他資料,請參閱本節「機器及建築設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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