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甘肅省當時並無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爲促進甘肅經濟發展,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在白銀市商業銀行和平涼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一家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因此,2011年5月30日,25家法人單位(包括甘肅省省屬大中型國有企業和甘肅省省內外民營企業)及白銀市商業銀行全體股東的代表和平涼市商業銀行全體股東的代表共同簽署了《敦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根據該協議,25家法人單位以貨幣出資,白銀市商業銀行全體股東及平涼市商業銀行全體股東均以白銀市商業銀行和平涼市商業銀行經評估的淨資產出資,共同發起設立敦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2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准將擬籌建銀行名稱由原先的「敦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7日,原中國銀保監會批准了本行的籌建。2011年11月18日,原中國銀保監會甘肅監管局批准本行開業並同意白銀市商業銀行、平涼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分別變更爲本行白銀分行、平涼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同日,本行獲發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本行根據《中國公司法》正式成立。本行爲甘肅省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 本行H股自2018年1月18日起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由於本行於中國成立,本行的公司架構及公司章程受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本行在金融監管總局及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及規管下在中國進行銀行業務。本行並非銀行業條例所界定的認可機構,不受香港金管局的監督,亦不獲準在香港從事銀行業務及╱或接受存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