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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变电气:关于转让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宝電気:保定天威金三ゴム工業株式会社の株式の 75% 譲渡に関するお知らせ

SZSI ·  2017/08/16 12:00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7-091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 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75%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今三公司”)75%股权,根据竞价结果,成交价格

为 2295.75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今三公司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保变电气”)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

为逐步退出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差的非主业投资,结合今三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对

所持有的今三公司75%股权实施转让。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

案》,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通过在北京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基础实施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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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首次挂牌价格在不低于评估值的基础

上确定为2295.75万元。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结果通知,经网络

竞价多次报价后,产生最高报价方河北正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正誉公司”),最高报价为2295.75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

经公司书面征询原股东,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河北正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最终受让方,公司与正誉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

合同》。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正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1089 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彦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26 日

该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7 年 7 月

资产总额 999.45

净资产 999.45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55

净利润 -0.55

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为正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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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名 称: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保定市鲁岗路 127 号

法定代表人:张喜乐

注册资本:3741.749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电力电机设备、建筑、机械、交通工具、家电产

品用橡胶密封制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二)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现金出资 合计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806.3121 2806.3121 75%

保定市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35.4374 935.4374 25%

合计 3741.7495 100%

(三)财务数据

今三公司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资产 1,247.95 1,283.18 1,425.96 1816.41

净资产 -868.22 -815.00 -329.85 -66.61

主营业务收入 25.14 152.64 166.71 78.03

利润总额 -53.22 -485.15 -263.24 -605.05

净利润 -53.22 -485.16 -263.24 -605.05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出具的中联评报字中联评报字[2017]第 497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今三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674.12 万元,公司持有今三公司 7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05.59 万元(评估结果已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备案)。

本次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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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41.55 143.97 2.42 1.71

2 非流动资产 1,182.13 2,596.70 1,414.57 119.66

3 固定资产 689.45 1,130.10 440.65 63.91

4 无形资产 492.69 1,466.60 973.91 197.67

5 其中:土地使用权 492.69 1,466.60 973.91 197.67

6 资产总计 1,323.68 2,740.67 1,416.99 107.05

7 流动负债 2,066.55 2,066.55 - -

8 负债总计 2,066.55 2,066.55 - -

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42.87 674.12 1,416.99 190.75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竞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

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

定。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挂牌价格为 2295.75 万元,公示期 20

个工作日,至 6 月 26 日结束。共有 2 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根据北京

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规定,进入网络竞价程序。2017 年 7 月 31 日网

络竞价实施,并确定正誉公司为最高报价方,报价为 2295.75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

竞价多次报价结果的通知》。经征询该项目其他原股东,其他原股东

于 8 月 6 日回函明确表示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最终河北正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摘牌成功,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295.75 万元。

五、《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甲方)与正誉公司(乙方)签订了《产

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 75%股权。以下

均称产权。

2、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17 年 05 月 27 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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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 2 个意向受让方,并于 2017 年 07 月 31 日

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

让标的。

3、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

写)贰仟贰佰玖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2,957,500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

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2 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3.3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

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3.4 乙方在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同时(本合同生效后次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将甲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金 1703.49 万元,以及计息日

起至本合同签署日期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代标的企

业偿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4.1 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

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

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4.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启动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

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

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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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产权交易完成后,由双方商定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4.4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

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

4.5 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

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4.6 乙方将原标的企业注销,将其资产并入本企业或其所控制的

其他关联企业,需要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的,

甲方应予以协助。

5、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

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

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

应承担赔偿责任。

6.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标的企业对甲方的欠

款本金及利息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

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5 日,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

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6.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对低效无效产业的退出,聚焦输变电主

业,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股权转让完成后,今三公司不再是保变电气

子公司,保变电气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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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交易对保变电气合并报表损益影响约

为 2900 万元。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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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