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英威腾: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INVITEC:転換社債の公募による希薄化後のスポットリターンが会社の主要財務指標に与える影響と会社が講じた是正措置に関する発表

SZSI ·  2017/12/22 11:0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7-11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或“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68,8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对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 假设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全部

转股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

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68,8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 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8.36 元/股(即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召开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8.45 元/股与前 1 日交易均价 8.36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

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

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17 年四季度净利润

与第三季度持平,同时假设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 2016 年公司的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的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 755,373,96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37,768,698.30 元。

假设 2017 年度、2018 年度每股现金股利分红与 2016 年度持平,均为以方案

实施时的股本总数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 元(含税),且

均在当年 6 月底之前实施完毕,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考虑转股后的新

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现金分

红的判断。

8. 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 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

事宜。

10. 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 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享受 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假设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度依然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该项优惠。

12. 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

日全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情景 1: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总股本(股) 754,899,295 754,899,295 837,195,9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 688,000,000

(元)

现金分红(元) 37,768,698.28 37,744,964.75 37,744,96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3,831,521.81 263,831,521.81 263,831,521.81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4,902,225.12 224,902,225.12 224,902,225.12

的净利润(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

1,647,950,194.96 1,874,013,018.49 1,874,013,018.49

股东的净资产(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1,874,013,018.49 2,100,099,575.55 2,788,099,575.55

股东的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5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3 0.3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30 0.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28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95% 12.90% 12.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75% 10.99% 10.99%

情景 2: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5%

总股本(股) 754,899,295 754,899,295 837,195,9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 688,000,000

(元)

现金分红(元) 37,768,698.28 37,744,964.75 37,744,96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3,831,521.81 303,406,250.08 303,406,250.08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4,902,225.12 258,637,558.89 258,637,558.89

的净利润(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

1,647,950,194.96 1,874,013,018.49 1,874,013,018.49

股东的净资产(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1,874,013,018.49 2,139,674,303.82 2,827,674,303.82

股东的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0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8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34 0.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32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95% 14.69% 14.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75% 12.52% 12.52%

情景 3: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30%

总股本(股) 754,899,295 754,899,295 837,195,9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 688,000,000

(元)

现金分红(元) 37,768,698.28 37,744,964.75 37,744,96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3,831,521.81 342,980,978.35 342,980,978.35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4,902,225.12 292,372,892.66 292,372,892.6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

1,647,950,194.96 1,874,013,018.49 1,874,013,018.49

股东的净资产(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1,874,013,018.49 2,179,249,032.09 2,867,249,032.09

股东的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5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3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39 0.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0.30 0.37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95% 16.45% 16.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75% 14.02% 14.02%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从

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以及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短

期内公司盈利状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

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

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

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

68,8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资金额

1 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 31,584.82 31,000.00

2 苏州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8,054.42 2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800.00 9,800.00

合计 69,439.24 68,800.00

其中,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和苏州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电”)。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严格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相关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1、促进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越来越成为包

括低压变频器在内的工控行业的发展趋势,生产标准化成为衡量产品科技含量和

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和自身竞争优势,达到国内外同类产

品的先进水平,必然要标准化生产。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低压变频企业是否拥有自动化生产线,也成为参与项目竞标的重要入围指标。

本此募投项目将新建 8 条自动化生产线专用于生产 GD200A 和 GD20 系列

产品,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将实现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对公司整体

效益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现生产标准化的同时,公司能够满足客户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对自动化生产线的要求,改变公司无法承接对产线有要求的项目的现实状况,为

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强化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奠定基

础。

2、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由于国外低压变频品牌较早进入中国市场,而中国的低压变频器起步又比较

晚,国外品牌长期占据我国低压变频市场。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到 2020 年,我国自产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和核心产品的市场份额将达到 50%。

预计未来几年,我国低压变频市场将维持增长的进口替代趋势,本土品牌优势不

断扩大,国产低压变频器的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将极大促进公司低压变频产品的

销售,公司亟待更新设备,增加生产线以满足市场竞争的需求。

同时,随着低压变频技术的逐渐提高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GD 系列产品

因其采用了优异的矢量控制技术, 具有功能丰富、易用可靠、经济节能等特点,

逐渐得到客户的认可,其中 GD200A 和 GD20 产品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随

着 GD200A 和 GD20 订单数量越来越多,而目前生产设备与新系列产品匹配度

不高,使得产品质量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受到了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建 8 条生产线专用于生产 GD200A 和 GD20 系列产品,

大、小机线年产量可以达 11 万台左右,专线生产将更适用于订单数量激增的

GD200A 和 GD20,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将有效的改善生产设备匹配度不高的问题,

提高产品质量,同时,扩大了生产规模,减少了产品更迭所需的时间,对公司整

体效益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改善现有研发条件、整合研发资源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研发队伍,在行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上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多项成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大量高性能、

高技术要求的产品开发,需要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给予更加充足的技术、设备以

及场地支持。目前公司深圳技术中心面积小、配电低,主要是平台型产品的基础

技术和控制平台的研究和开发,为满足公司未来企业战略(电动汽车、轨道交通、

新能源等)发展的需要,满足核心技术研发需求,需加强英威腾在高电压大功率

产品技术平台的研究和开发。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通过建设苏州技术中心,提供更好的研发环境和设备条件,充实技术人才团

队,最大程度为技术研发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持,确保技术研发的品质,有利于增

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为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供坚实的保障。

4、拓宽公司产品体系,适应行业技术快速发展

为了在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巩固市场地位,公司必须不断提升研发能力,

持续进行技术投入才能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保持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公司

产品涉及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网络能源和轨道交通,业务发展前景好,市

场需求大,为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抢占市场份额,公司需加大新产品与新技术

的研发力度,全面、深入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本次项目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研发课题投入,有利于增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

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5、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在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网络能源

及轨道交通的战略布局越来越广,产品线逐步拓展,渠道铺设和品牌管理投入力

度不断加大,公司所需运营资金量也随之不断增加。适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

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

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增强竞争力。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使用募集资金 9,8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营运资

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

(二)关于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1、本次融资募投项目具备业务开展的条件和基础

本次生产扩产建设项目,具备业务开展的条件和基础。公司在矢量控制技术

及其算法上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并已开发了独特的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积

累了专业的技术人才。同时,公司已经形成完善、高效、规范化的运营管理体系,

完全适应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另外,公司拥有业务精通、工作高效的营

销团队,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已形成规模,良好的市场营销条件是公司发展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的必要前提和保障。

2、本次融资募投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

其中生产扩产建设项目各项重点经济技术指标良好,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和

较高的预期效益,将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济效益显

著,同时带动当地劳动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社会效益明

显。而设立完善的自有技术中心是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

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强、服务质量得到客户广泛认可的最好体现,技术中心建成后,

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3、本次融资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未来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净资产将显著提高,有利于保持合理的资本结

构,提高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将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

提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

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

公司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工业控制器、变频器、伺服系统、高效能电机产品,

以及专业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具备完善 的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低压

GD200A、GD20 系列产品作为公司整体业务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当下

及未来进行产业链扩张及延伸的基础。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以现有技术储备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项目投产后,

公司的整体规模将实现较大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线、客户、

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

客户资源的共享、完善公司全产业链生产模式,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

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苏州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现有的深圳技术中心是立足于公司需求,构建全品类的平台型产品的基

础技术和控制平台的研究和开发,重点集中在软件和架构层面的开发。本次苏州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立足于苏州基地的配电和场地优势,重点发展高电压大功率产

品技术平台的研究和开发,同时考虑系统层面能力的构建,二者之间将形成优势

互补。

苏州技术中心建成后,通过改善研发环境、配套研发设备、充实技术人才团

队,将最大程度上为技术研发提供有效保障与支持,确保技术研发的品质,有利

于增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为公司保持在本行业领先地位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人员及技术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的培养和沉淀,公司拥有一支稳

定的专家服务团队,荟萃了一大批拥有研发相关专业知识、高学历背景、多年从

事行业相关产品研发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公司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截至 2017 年 9 月底,公司拥有有效

专利权 610 项(国内 609 项,国外 1 项;发明专利 158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51 项)。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大大提高

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外部竞争力。

综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拥有充分的人员及技术储备。

2. 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懂技术与产品,综合素质

一流的营销人员,通过多年来的营销渠道建设及积极的营销策略调整,使公司的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营销管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全国各地及海外市场已建立了数十个办

事处,并发展了上百家国内渠道经销商和数十家海外经销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销售渠道,并搭建了共有销售平台,子公司也能够通过销售平台对外提供产品和

服务,极大地拓展了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品牌优势,产销率一直保持在 60%-90%

之间。

公司生产的低压变频器下游市场主要是 OEM 配套企业,包括空压机,纺织

机械,陶瓷机床,木工机械,塑料机械等。2016 年 OEM 市场增速约为 6%,

OEM 行业的恢复性增长较大,刺激上游产业的市场需求。随着宏观环境的整体

向好和制造业投资规模的增加,OEM 整体市场的继续稳定带动了低压变频器市

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广阔。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

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

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

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依托于电力电子、电气传动、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关键技术,主要业

务涉及电气传动、工业控制、交通牵引、新能源汽车驱控、电源等,主要产品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括高、中、低压变频器、电梯智能控制系统、伺服系统、PLC、HMI、电机和电

主轴、SVG、UPS、光伏逆变器、轨道交通牵引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

节能减排在线管理系统等。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

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

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

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 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

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

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

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

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申力先生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英威腾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英威腾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英威腾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