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8-00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成城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起停
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
协商调整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成城”)40%股权转
让的评估基准日和产权交易基准日,并以更新后的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该等股权
的交易对价。由于重组相关各方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公司与交易各方无法就交易
事项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公司无法在停牌期限内与新华发行签订重组框架协
议或意向协议,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不再谋求推动相关资
产出售事宜,将择机办理相关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新华成城 4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于 2017 年 12 月下旬完成各方
资料准备和相关文本签署,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凭据。2018 年 1
月 3 日,新华成城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至此,公司与新华发行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已履行完毕,标的股权亦交割完成。据此,公司 2017 年度确认该项股权处置损
益 7,138 万元人民币。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其对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须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转让完成前,新华发行因承继“特定股东债权”而成为新华成城“特定
股东债权”的债权人,本公司相应成为新华发行的债权人,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5-001)。截止本公告日,“特定股东债权”余额为 6 亿元
人民币。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收到新华发行出具的书面函件,其承诺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期将全部 6 亿元人民币债权本息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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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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