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38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
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下 201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0 0 10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510,817,668 股作为股本基数,
分配总额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21,635,336 股。
董事会审议高比例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
股本结构。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2015 年以来,公司先后进行了三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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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由纺织转型为云基础服务,但同时也形成了较高的资本公积余
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为 3,314,246,813.53 元,
是总股本的 6.49 倍,资本公积充足。
(1)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
31 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I65)。
《云计算白皮书(2017 年)》显示,近些年来,我国云计算产业
发展迅猛,保持着超过 30%的年均增长率,是全球增速最快的市场之
一。未来,在持续优化的云计算政策环境下,随着通信网络、尤其是
移动通信网络的日益普及,以及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等互联网
新兴业态不断出现并迅猛发展,云基础服务产业的市场前景将日益广
阔。
细分来看,IDC 市场方面,根据《2016-2017 年中国 IDC 产业发
展研究报告》,2016 年中国 IDC 市场总规模为 714.5 亿元人民币,同
比增长 37.8%,预计 2019 年,市场规模将接近 1,900 亿元。随着互
联网流量持续爆发,2016 年全球数据中心流量达到 6.5ZB,预计 2020
年将达到 15.4ZB,复合增速达 26.79%,VPN 和 CDN 业务将持续受益。
另外,随着 IT 基础设施的复杂化、运维数据的海量化、运维方式的
智能化,IT 运维产业结构性变革。根据 Gartner 预测,2017 年中国
地区 IT 支出将超过 2.34 万亿人民币,IT 运维管理的市场空间广阔。
(2)2017 年度经营业绩保持增长
2017 年,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云基础服务领域,公司全产业链布
局的竞争优势日渐凸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立足“云、管、端”的
全产业链发展的规划,推进 IDC、VPN、CDN、APM 等各项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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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86,820.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36%;
营业利润 18,78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3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36.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81%,保持
较快的增长趋势。
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既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
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同时也是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2017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控
制的实体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6%;
不高于 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78%。增持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截至目前,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
等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暂未能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高比例送转方
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无持股变动。
2、5%以上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于平、翁远和董事
许磊、袁佳宁所持公司股份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在本次高比例送转
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仍处于限售锁定期内,不存在减持情形。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高比例送转方
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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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享有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
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形如下: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47,131,147 股
股份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 9.22%。具体请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64)。
3、本公告披露后 6 个月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2016 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莹悦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莹悦网络”)100%股权。根据王宇作出的股份
限售承诺,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于股份上市之日(2016 年 9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后分期解锁。
第一期解锁:应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27 日)、莹悦网络 2016 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禁;
第二期解锁:应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即 2018
年 9 月 27 日)、莹悦网络 2017 年《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禁;
莹悦网络 2016 年和 2017 年的《专项审核报告》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和 2018 年 3 月 24 日披露。截至目前,王宇所持限售股份
均尚未解禁。
4、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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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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