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1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5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
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向东
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传真:0431-8466479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吕灿林、孙涛
联系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3210629
传真:010-68573837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