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 2018-04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30%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0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兰精(南京)纤维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兰精南京”)30%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所持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 2018-043)。
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
116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兰精南京 3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32,016.35
万元,上述评估值已经南京市国资委备案。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所持兰精南
京 30%股权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6 日,挂牌转让参考价格为 32,016.3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30%股权进展公告》(编号:临 2018-046)。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产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报名
情况的函》(产权[2018]0897 号):在规定期限内有 1 家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即
兰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对上述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进行了确认,同意
上述意向受让方的报名资格。
公司董事会要求经营层遵照相关授权并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
则积极推进兰精南京 30%股权转让的后续事宜,同时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