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1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能够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4)。由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
继续停牌,并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经公司
初步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2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018 年 3 月 5 日、3 月 12 日、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8-021、2018-022)。2018 年 3 月 26 日,公
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
1
年 4 月 2 日、4 月 11 日、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6、2018-027、2018-028)。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5 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 年 5 月 4 日、5 月 11 日、5 月 18 日
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018-051、
2018-053)。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2018 年 6 月 1 日、
6 月 8 日、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2018-062、2018-063)。
因预计无法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4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经财务顾问发表专
项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即停牌时间自停牌
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详见 2018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满申请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2018 年 7 月 2 日、7
月 9 日、7 月 16 日、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8、2018-070、2018-071、2018-073)。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浙江大东南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
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于 2018 年
2
8 月 6 日下发了《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
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 24 号)。根据函件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中
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逐一落实,推进相关工作,
并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
告编号:2018-086)。2018 年 8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浙江
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
第 29 号),公司董事会立即召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各中介机构,就问询
函所提到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并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
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
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 30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筹划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