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0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
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确认该事项
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23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和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1)。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
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的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4)和《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5)。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
的相关事项,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4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2018-0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0)、《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0)、《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2)
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4)。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
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26日,公司
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
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问
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9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
复牌。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
月27日和2018年11月24日披露《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7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和《关于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无法
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和律师等各方中介
机构的工作处于现场实质性工作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股东核查、资金往
来核查、客户核查、供应商核查、采购业务核查、销售业务核查、研发情况核查
生产及仓储核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核查等,由于标的资产业务规模较大,涉及
到的尽职调查工作较多,尽职调查需要的时间较长,尚无法出具准确的具体进展
和预计完成时间。公司将根据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工作的具体进
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
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
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协议或者决议的签署、推进状况,有关申报审批事
项的进展以及获得反馈的情况主要有: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等,相关协议及内容已于2018年6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有新的协议或决议的签署、
推进状况,有关申报审批事项的进展以及获得反馈的情况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
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
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列示
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查阅。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