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1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
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同时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第 3258 号
审计报告,2018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848,428.54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975,793.31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10,197,579.33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536,627,940.23 元,扣除本
年度支付 2017 年度现金股利 26,514,379.2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的未分配利润为 601,891,775.01 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17,676,252.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84,215,522.21 元结转至下一
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