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于 2018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
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
79 亿元,换股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若到期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完成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换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情况
接浙能集团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可交换债券未发生换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9,312,667,001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 68.47%。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
交换债券全部用于交换本公司股票,浙能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选
择换股而相应减少,但并不影响浙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
(二)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
确定性。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