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0-01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59,368,579.84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174,425,327.75 元 ;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
207,765,572.12 元。
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同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股票股利
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因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利润分配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
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
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
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
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
程》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意通过该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