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中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被处以罚款2600.
2024年01月17日,渭南市邮政管理局就韩城市中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韩城市中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法平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复兴东路东辰温泉15号楼东四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三、主要事实
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6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渭南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