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南昌市启动住房“以旧换新”

Gelonghui Finance ·  07/31 07:51

格隆汇7月31日|南昌市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不含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提供“以旧换新”专用房源和具体的价格优惠。鼓励经纪机构优先推荐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房源,并对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给予一定优惠。对企业参与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国家、省、市保障性租赁相关资金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
    コメント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