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8月01日,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就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深圳市吉瑞中通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工业大道158号D栋101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投递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