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動力環保(01330.HK)公布《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4年至2026年)》,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未來三年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分別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40%、45%、50%。
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盈利及資金需求情況進行中期分紅。在公司連續盈利的情形下,兩次現金分紅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4個月。具體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以及中證監的有關規定擬定,並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綠色動力環保(01330.HK)公布《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4年至2026年)》,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未來三年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分別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40%、45%、50%。
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盈利及資金需求情況進行中期分紅。在公司連續盈利的情形下,兩次現金分紅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4個月。具體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以及中證監的有關規定擬定,並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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