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4日思创医惠公开信息显示,李放军、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何敬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们在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从事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思创医惠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合规情况,思创医惠的关联关系等通过面谈、书面审查、网络查询等进行查验过程中,面谈记录、查询笔录制作不规范,书面审查分析判断留痕缺失,对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进一步查证的留痕缺失。违反《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十三条、十四条、十六条及二十八条的规定。二是在对思创医惠部分业务合同、借款合同进行查验,对其他中介机构函证底稿进行抽查验证过程中,对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进一步查证的留痕缺失。违反《执业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三是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违反《执业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