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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撈: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

海底捞: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所 ·  03/26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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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海底撈」)於2024年3月26日宣布,董事會建議對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進行修訂,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要求。這些修訂包括使組織章程細則能夠配合上市規則修訂,要求上市發行人從2023年12月31日起必須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以及其他相應的輕微修訂。該建議修訂須經過股東在年度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進行批准。公司將會在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向股東發送包含修訂詳情的通函及股東大會通知。
海底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海底撈」)於2024年3月26日宣布,董事會建議對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進行修訂,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要求。這些修訂包括使組織章程細則能夠配合上市規則修訂,要求上市發行人從2023年12月31日起必須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以及其他相應的輕微修訂。該建議修訂須經過股東在年度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進行批准。公司將會在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向股東發送包含修訂詳情的通函及股東大會通知。
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底捞」)于2024年3月26日宣布,董事会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进行修订,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要求。这些修订包括使组织章程细则能够配合上市规则修订,要求上市发行人从2023年12月31日起必须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以及其他相应的轻微修订。该建议修订须经过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进行批准。公司将会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向股东发送包含修订详情的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
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底捞」)于2024年3月26日宣布,董事会建议对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进行修订,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要求。这些修订包括使组织章程细则能够配合上市规则修订,要求上市发行人从2023年12月31日起必须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以及其他相应的轻微修订。该建议修订须经过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进行批准。公司将会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向股东发送包含修订详情的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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