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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房地產基金:(1) 持續關連人士交易;及 (2) 基金單位持有人特別大會通告

阳光房地产基金:(1) 持续关连人士交易;及 (2) 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所 ·  05/06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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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房地產基金將於2024年5月29日舉行特別大會,以審議及批准物業管理交易及新上限。管理人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就此事項向基金單位持有人發出通函,並獲獨立財務顧問博思融資有限公司提供意見,認為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基金及持有人利益。獨立董事委員會亦建議持有人批准相關交易。此外,管理人及董事對通函內容準確性承擔責任,確認無重大不利變動。特別大會將於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18號The Mira Hong Kong 18樓宴會廳舉行。
陽光房地產基金將於2024年5月29日舉行特別大會,以審議及批准物業管理交易及新上限。管理人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就此事項向基金單位持有人發出通函,並獲獨立財務顧問博思融資有限公司提供意見,認為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基金及持有人利益。獨立董事委員會亦建議持有人批准相關交易。此外,管理人及董事對通函內容準確性承擔責任,確認無重大不利變動。特別大會將於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18號The Mira Hong Kong 18樓宴會廳舉行。
阳光房地产基金将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特别大会,以审议及批准物业管理交易及新上限。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就此事项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发出通函,并获独立财务顾问博思融资有限公司提供意见,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基金及持有人利益。独立董事委员会亦建议持有人批准相关交易。此外,管理人及董事对通函内容准确性承担责任,确认无重大不利变动。特别大会将于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18号The Mira Hong Kong 18楼宴会厅举行。
阳光房地产基金将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特别大会,以审议及批准物业管理交易及新上限。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就此事项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发出通函,并获独立财务顾问博思融资有限公司提供意见,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基金及持有人利益。独立董事委员会亦建议持有人批准相关交易。此外,管理人及董事对通函内容准确性承担责任,确认无重大不利变动。特别大会将于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18号The Mira Hong Kong 18楼宴会厅举行。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