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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監管公告

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6/20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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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宣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對於因部分激勵對象離職或降職而注銷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進行了核查。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後認為,該注銷行為合法有效,並不會影響公司股票分布情況或《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該公告由聯席公司秘書李紅栓發出,並由監事卢彩娟、刘倩、马宇博於同日簽署。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宣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對於因部分激勵對象離職或降職而注銷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進行了核查。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後認為,該注銷行為合法有效,並不會影響公司股票分布情況或《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該公告由聯席公司秘書李紅栓發出,並由監事卢彩娟、刘倩、马宇博於同日簽署。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宣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而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该注销行为合法有效,并不会影响公司股票分布情况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公告由联席公司秘书李红栓发出,并由监事卢彩娟、刘倩、马宇博于同日签署。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宣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而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该注销行为合法有效,并不会影响公司股票分布情况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公告由联席公司秘书李红栓发出,并由监事卢彩娟、刘倩、马宇博于同日签署。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