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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茂控股:須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国茂控股: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香港交易所 ·  09/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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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9月13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已與獨立第三方飛圖國際貿易(香港)有限公司(「買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出售其持有的速達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佔100%,交易代價為1,070,000港元。該交易已於簽約當日完成。完成後,出售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也將不再納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根據GEM上市規則,此次交易屬於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表示,此次出售將增強集團的現金流量,改善流動資金狀況,並使集團能夠重新調配資源,專注於餐廳營運業務的發展。出售所得款項將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國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9月13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已與獨立第三方飛圖國際貿易(香港)有限公司(「買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出售其持有的速達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佔100%,交易代價為1,070,000港元。該交易已於簽約當日完成。完成後,出售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也將不再納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根據GEM上市規則,此次交易屬於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表示,此次出售將增強集團的現金流量,改善流動資金狀況,並使集團能夠重新調配資源,專注於餐廳營運業務的發展。出售所得款項將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国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已与独立第三方飞图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买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出售其持有的速达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占100%,交易代价为1,070,000港元。该交易已于签约当日完成。完成后,出售公司将不再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也将不再纳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根据GEM上市规则,此次交易属于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表示,此次出售将增强集团的现金流量,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并使集团能够重新调配资源,专注于餐厅营运业务的发展。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国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已与独立第三方飞图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买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出售其持有的速达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占100%,交易代价为1,070,000港元。该交易已于签约当日完成。完成后,出售公司将不再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也将不再纳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根据GEM上市规则,此次交易属于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表示,此次出售将增强集团的现金流量,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并使集团能够重新调配资源,专注于餐厅营运业务的发展。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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