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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SZSI ·  Aug 2, 2017 12:00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5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于2017

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

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票面金额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结构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

询价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

7、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

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

的上市交易事宜。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的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

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

式、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有

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

4、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

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

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

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

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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