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 2017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将非
公开发行面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7)、《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5-111)。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57 号),具体
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转让条件,本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
云铝股份
你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
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
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如发生重大变
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转让申请
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上述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低碳中国水电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