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7-072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 年付息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发行
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
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洲际 02,123047。
3、发行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2 年期。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1
号”文批准发行。
6、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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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逾期未领的
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0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
4、付息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
三、付息方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
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
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
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
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说明
1、个人缴纳非公开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一级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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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五、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3 层(3A)
联系人:金利铭
电 话:010-51081800
传 真:010-51081899
邮政编码:100020
(二)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李柯凡、李梓豪
联系电话:010-59355438
邮编: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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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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