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7-06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议案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论证,
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公司拟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3、发行对象及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股。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
式,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4、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
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合规项目建设。
6、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本次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
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
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
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债券获批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
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