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7-07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质押票据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
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
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
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
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在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
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
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
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
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
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
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
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总部可掌握各子公司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
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
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
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
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
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
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
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3、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
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
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
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
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
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业
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