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大洋电机: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Taiyo Electric: Response from the Company and 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 Ltd. to the second feedback on the company's application documents for the public issuance of 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

SZSI ·  Sep 1, 2017 00:00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二〇一七年八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收到贵会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758 号)(以

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后,组织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中介

机构,针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和分析,现对反馈

意见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如下,请审阅指正。

一、重点问题

问题 1:

请申请人详细说明现有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本业务

的时间、目前运营车辆数量及已对外租赁车辆数量、各具体客户名称及客户具

体租赁数量、最近一年一期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请补充说明目前已开展的

业务中,除车辆租赁外,是否配套提供其他有关资金、运营、汽车后服务等方

面的支持。

请申请人详细说明本次募投“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是否属于开

展主业的一部分,请说明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与必要性。

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大规模开展汽车租赁业务的具体考虑,请说明该项目未

来拟运营的、除汽车租赁以外的所有业务内容。

请结合本募投项目的具体业务模式,说明申请人利用募集资金购置车辆后

再通过租赁的方式提供给客户,性质上是否与供应链金融类同,请说明本募投

1

项目与汽车金融业务的差异,请说明本募投项目是否属于类金融业务。

请保荐机构详细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供结论依据。

回复:

一、公司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

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家电及家居电器类微特电机、新能源汽车

动力总成系统以及车辆旋转电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并逐步拓展新

能源汽车运营平台业务。

公司自 2014 年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业务启动以来,累计向新能源汽车供应

商采购超过 6,000 台新能源汽车用于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展成为珠三

角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公司之一。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

经验积累及盈利模式的逐步清晰,公司未来拟进一步稳步扩大新能源汽车运营产

业链,建立以中山为基地辐射全国的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打造集新能源汽车租

赁、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解决方案的综合性全产业链布局。

根据公司未来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整体战略布局安排,公司原计划使用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60,000.00 万元投资“大洋电机新能源(中

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

台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从保障投资人利益、降低公司摊薄即期汇报风险等角度考

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以本次募集资金投

入“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并

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投向。

发行方案调整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缩减为

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含 18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新能

1 117,400.00 90,000.00

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11 万台套项目

2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

2 产 1.7 万套商用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建 134,143.00 55,000.00

设项目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3 20,011.00 16,000.00

翠亨新区氢燃料电池技术研究院项目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4 21,720.00 19,000.00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投资项目

合计 293,274.00 180,000.00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洋电机新能源(中

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发行规模和募集

资金投向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全体董事签字:

鲁楚平 徐海明 贡俊

彭 惠 王文丽 袁海林

栾京亮 余劲松 陈 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

4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伟 敖云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

5

Disclaimer: This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and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commendation or endorsement of any specific investment or investment strategy.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