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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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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x a share ·  2017/09/27 12:00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7-05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置出资产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控股”)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1 号)。

根据公司与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北京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

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牛润瀛”)、北京

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发公司”)签署的《海南珠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重组协议》”)的约

定,过渡期指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原

因造成的净资产增加,由珠江控股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对价;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

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减少,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股份”)全体股东按照重组协议签署日持有

的京粮股份的比例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等

额补足。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的增加,置出

资产承接方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珠江控股等额补

1

足;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置出资产承接方承担,不影响本次交易对

价。

根据公司与京粮集团、国管中心、国开金融、鑫牛润瀛、万发公司、北京万发顺兴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发顺兴”)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交割协议》

(以下简称“《交割协议》”)的约定,万发顺兴为京粮集团书面认可指定的置出资产承

接方,置入、置出资产的交割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

根据上述协议安排,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置入

资产、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置入资产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16 年 6 月 1 日)至交割日(2017 年 7 月 31 日)

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24397 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置出资产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16 年 6 月 1 日)至交割日(2017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交割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17)第 010383 号)和《资产交

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17)第 010384 号)。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粮股份在过渡期内实现净利润

19,619.9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约定,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

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增加由珠江控股享有,不影响本次交割的价格,

珠江控股无须向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支付。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江控股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

的净利润是 4,500.83 万元人民币,珠江控股收到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过渡期间的分红 7,582.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约定,珠江控股

应当向置出资产承接方万发顺兴支付 3,081.17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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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