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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7/12/07 11:00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1 月 16 日,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阳

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胡峰伟等 5 人(以下简称“现金对价方”)签署

《关于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之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3,060 万元收购现金对价方持有的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同风源”)5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

同风源 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7-074)

二、审议流程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3,060 万元收购四川同风源 51%的股权,公司三名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收购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5)

三、交易完成情况

四川同风源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成都市

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已依约向转让方支付了全部股

权转让款。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项交易等手续已全部完成。公司现已登记持

有四川同风源 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现金对价方根据协议的约定,在收到款项后 10 个交易日内使用交易对价的

15%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并在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内(即 2018、2019、

2020 年度)对上述股票以及上述股票所产生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所得的股票

进行锁定。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