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通知,称其持有的因担保纠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司法冻结的公司股票 71,486,000 股现已解除,本次解冻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并
办理完毕相关股份冻结解除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汉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 23,060,000 股(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实施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每 10 股送红股 11 股,冻结股数
增加至 71,486,000 股。)因担保纠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初字第 22-1 号)
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叁年,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8 年 3 与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汉河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2,214,408,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56%,汉河集团共计被冻结公司股份 71,48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其中本
次解除冻结股份 71,486,000 股。本次解除冻结后,汉河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
结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股东股份的解除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
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