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丽珠集团清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3 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丽珠集团清远新北
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丽珠集团
清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江制药”)15%的股权(共计
20,238,780 股)以人民币 66,201,05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北江制药 77.14%的股权。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新北江制药签订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本次股权转让
相关事宜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等有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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