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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权的公告

North Glass Co., Ltd.: Announcement on the acquisition of shares in a holding subsidiary company

Sensex a share ·  May 16, 2018 12:00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将收购控股子公司洛阳北玻台信风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本次收购前持有其 75%

股权)少数股东所持有的 25%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北玻台信1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需得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交易完成后能够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一、交易概述

1、洛阳北玻台信风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台信风机”或“目标公司”)为洛阳北方

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台信

风机 75%股权,台湾信锋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台湾信锋”或“乙方”)持有 25%股权。公司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233.21 万元收购台湾信锋持有的台信风机 25%股权,收购完成后台信风

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

批准。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台湾信锋机电有限公司

营利事业统一编码:22872107

地址:台北市士林区通河西街

负责人:郑清杰

台湾信锋机电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洛阳北玻台信风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河路20号

4、法定代表人:高学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6、设立时间:2007年06月21日

7、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台湾信锋机电有限

公司持股25%。

8、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76,685,005.93 78,625,468.10

负债总额 21,264,653.28 22,289,728.15

净资产 55,420,352.65 56,335,739.95

营业收入 83,266,826.93 20,909,044.91

营业利润 8,054,238.59 1,035,401.24

净利润 7,327,398.92 915,387.30

9、经营范围:各类风机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各类通风设备、集尘设备、除尘设备的研

究开发、制造销售。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0、简要介绍:目标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洛阳北方玻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现金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台湾信锋机电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50万元人民

币,无形资产出资100万元人民币;2012年7月,甲方及乙方共同决定以目标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人民币1000万元对目标公司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

成立之初仅为公司主导产品之一的玻璃钢化设备提供性能稳定、功能优益的风机技术产品。经

过近年来的发展,风机技术产品也具备了凸显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不仅能为公司钢化设备

配套风机产品提供保障,还先后完成高温风机技术产品、冷风机技术产品、高铁风机技术产品、

环保设备风机技术产品、工业大风扇等等一系列新型风机技术产品的研发、应用。公司将进一

步支持、促进其发展,使其逐步走向公司业务的重要舞台,体现其价值,使其成为公司多元化

产品的重要成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 1233.21 万元,收购乙方所持有的台信风机 25%的股权。

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5%的股权及其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

甲方,届时甲方合计持有目标企业 100%股权,乙方不再持有目标企业股权。

2、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以目标公司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依据,

各方协商确定。

3、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233.21 万元整。

4、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即人民币 369.963

万元到乙方账户。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于目标企业取得主管工商部门受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关资料

(以工商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为准)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即人民

币 369.963 万元到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目标公司取得主管工商部门换发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注册营业执

照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40%即人民币 493.284 万元到乙方账户。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

新的关联交易。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将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充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和经营业绩。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台信风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符合公司产业延伸战略规划、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本期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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