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8-088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情况
2017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金
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968号),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
成。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4、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情况及影响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
极准备相关事宜。但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变化造成发行公司债券
成本过高,继续推进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节约财务成本,优化融资
结构。因此,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核
准日期2017年6月20日)起的12个月内实施首期债券发行,该批复将到期自动失
效。
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