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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关于转让影视剧投资收益权的提示性公告

吉翔股份:關於轉讓影視劇投資收益權的提示性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06/22 12:00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18-06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影视剧投资收益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吉翔影坊影视传

媒有限公司就其作为制片方投资摄制的现实主义题材年代电视剧《老中

医》之播映权转让事宜,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开始与北京中联华盟文化

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推进《电视剧<老中医>投资收益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工作。根据协议,按照该剧每集单价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标准计算本

协议下的转让费用,该剧集数共 60 集(暂定),即交易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4.8 亿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整)。

2、上述合同目前尚在谈判阶段,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为防止该

事项信息泄露,公司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合同签署进度将依据最终

条款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存在不确定性。

一、进展概况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霍尔

果斯吉翔影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翔影坊”)的《告知函》,吉翔影

坊筹划就其作为制片方投资摄制的现实主义题材年代电视剧《老中医》(以下简

称“该剧”)之播映权转让事宜,目前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同北京中联华盟文

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华盟”,“吉翔影坊”与“中联华盟”合称

“双方”或“协议双方”)推进《电视剧<老中医>投资收益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1

称“本协议”)的签署工作。公司就此重大业务事项的进展情况做信息披露。

二、交易对手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筱筠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 16 号院 2 号楼 15 层 07 单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技术培训;从事文化经纪业务;销售工艺品;电影发行;电影摄制;演出经纪;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电

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2、交易对手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交易情况

中联华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交易之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

联华盟与公司未发生类型业务的交易金额。

3、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

中联华盟(阿里影业)是国内一线的综合影视公司,拥有丰富的电视剧评估、

采购和运营经验;目前,中联华盟视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涉及的主要内容

就授权方(吉翔影坊)授予领权方(中联华盟)下述电视剧播映权事宜,双

2

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初步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授权节目:现实主义题材年代电视剧《老中医》

2、授权内容

授权性质: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广播权、独家放映权、独家广告经营

权及收益权、独家单独进行维权的权利,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

授权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授权区域:全球

播出时间:具体上线时间和播出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3、转让费用

按照该剧每集单价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标准计算本协议下的转让费用,该

剧集数共 60 集(暂定),即中联华盟应向吉翔影坊支付的转让费用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4.8 亿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整)。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对方履行付款金额,否则违约方应按日按

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电视剧《老中医》的播映权转让合同,金额总计 48,000

万元。如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合同正式签署,将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及净利润

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待完成交易最终决算后确定。

2、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上述交易对手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目前尚在谈判阶段,签署进度将依据最终条款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最

大化为前提,存在不确定性。

2、该剧仍在后期制作阶段,存在实际制作完成时间与预期完成时间不一致,

导致实际获得发行许可时间与预期时间不一致,进而影响合约约定的播出时间的

风险。

3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3 日

4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