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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8/07/31 21:13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股票代码:002094.SZ 公告编号:2018-06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签署日期:2018年8月1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青岛金王”)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343 号批复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

券名称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 18 金王 02,债券

代码为 112741。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如本次发行规模未满 4

亿元,则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

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

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

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 AA,本

次债券评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

净资产为 293,415.62 万元(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3.4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2.12%;发

行人 2015-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057.36 万元、

18,533.78 万元和 40,293.91 万元,年均分配利润为 22,628.35 万元,根据目前债

券市场的发行情况,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 5.50%-7.00%,以票面利率 7.00%测算,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0%-7.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8 月 2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

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8

月 3 日 ( T 日 ) 在 深 圳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2

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二、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次债券

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

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

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

十四、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

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十五、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

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青岛金王

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于 2018 年 8 月 1 日(T-2 日)刊登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十六、发行人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94),截至本公

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

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3

十七、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青岛金

指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不超过人

本次债券 指 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青岛金王应

本期债券 指 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

场公布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

簿记建档 指 录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

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

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国泰君安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德和衡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日 指 即2018年8月3日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合格投资者 指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在

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指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5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6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本期债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主体: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

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8、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3 日

至 2023 年 8 月 2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

限自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

9、起息日:2018 年 8 月 3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

7

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

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8 月 3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3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14、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

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

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8

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

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

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

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

账户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802530200562919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313452069489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4、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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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

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

充流动资金。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合格投资者:《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的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1、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将按深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

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10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等

(2018 年 8 月 1 日)

网下询价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18 年 8 月 2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

款通知书》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商专用收款账户

T+1 日 公告发行结果

(2018 年 8 月 6 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并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0%-7.00%,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8 月 2 日(T-1 日)9:00 至 11:00 之间将《青岛金王

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

11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

况,簿记管理人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

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

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

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

情况填写。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8 月 2 日(T-1 日)9:00-11:00 点

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

(3)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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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

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

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联系人:汪永路;

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5087570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8 年 8 月 3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

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13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1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8 月 3 日(T 日)的

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8 月 2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

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申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

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

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

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

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

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资金划付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

在 2018 年 8 月 3 日(T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

时请注明“18 金王 02 认购资金”、“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合格投资

者认购账户简称”,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4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8 月 3 日(T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

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住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5、16 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15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人:张征宇、沈一冲

电话:021-38676499

传真:021-38670499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7 号时代科技大厦

项目组成员:周雨霖、张思维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82830333

(本页以下无正文)

16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

附件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

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深圳)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3+2 年期利率区间为 5.50%-7.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18 年 8 月 2 日 9:00 至 11:00 点连同盖章版《合

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传真至

国泰君安。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5087570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

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和填写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

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本期债券的《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

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申购人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

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

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

终止本次发行;

8、申购人承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9、申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申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日

20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人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承诺内容,盖章

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

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

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

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

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

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

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

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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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

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

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

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

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

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

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

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五、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

投资损失的风险。

八、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

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

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九、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

的操作风险。

十、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

22

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

责任。

十一、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

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23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

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

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

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最

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

写: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例要求(如有)

5.50 10,000

5.60 2,000

5.70 3,000 20%

5.80 2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

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

章后,于簿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

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

交修改后的本表。 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

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

术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24

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50875705。

25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