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
期融资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的临2018-032号 《江河集团关于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201号),决
定接受公司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关于公司注册中期票据获准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404号),决
定接受公司的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严格
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
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