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16 股票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8-077
债券代码:112582 债券简称:17 深爱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深爱债”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 “17 深爱债”,债券代码“11258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9 月 3 日,凡在 2018 年 9 月 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9 月 3 日卖出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由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发行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支付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费用。根据本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深爱债”,债券代码:“112582”。
2、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为5.98%。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2+1),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
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
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起息日:2017年9月4日。
8、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9、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4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
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
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2、兑付日:2020年9月4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及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7年9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7深爱债”的票面利率为5.98%,本次债券付息每手
“17深爱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84元,扣税后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53.82元。
三、本次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债券付息计息期限: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
2、利率:本次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5.98%。
3、债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
4、除息日:2018年9月4日。
5、付息日:2018年9月4日。
6、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9月4日。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四、本次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深爱债”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付息。
在本次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20F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C栋8楼
法定代表人:黄文辉
联系人:赵玲玲
电 话:86-755-21519976
传 真:86-755-83890101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可
电 话:010-56177568
传 真:010-5617755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邮 编:518038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17深爱债”2018年付息公告》
之盖章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