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8-040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锻造”)为天润曲轴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润曲轴”)的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 210 万美元,主营汽车零部件毛坯的加工与销售。公司持有其
75%的股权,远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收购
远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恒润锻造 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恒润锻造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远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文登
恒润锻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UNITONE INVESTMENTS LIMITED(远通投资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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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证号码:831598
地址:FLAT/RM 1105 11/F TUNG WAH MANSION 199-203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香港湾仔轩尼诗道东华大
厦 199-203 11 层 1105 室)
业务性质:INVESTMENT HOLDING
法律地位:BODY CORPORATE
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29 日
商业登记证号码:33540392-000-01-18-6
股东:黄小华持股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恒润锻造 25%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恒润锻造基本情况
名称: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1749888152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投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孙海涛
注册资本:21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加工各种汽车零部件毛坯,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收购前,恒润锻造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157.5 75%
2 远通投资有限公司 52.5 25%
合计 210 100%
(三)恒润锻造主要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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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94,087,350.42 97,400,821.98
负债总额 9,502,810.64 35,806,084.26
净资产 284,584,539.78 61,594,737.72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52,316,102.31 101,682,676.82
营业利润 15,504,303.31 30,290,732.58
净利润 13,518,080.95 26,680,197.94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文登
恒润锻造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3627 号);2018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报告》(天健审[2018]7718 号)。
(四)其他情况
截止目前,恒润锻造资产及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润曲轴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 1396 号)(以下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恒润锻造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
值(净资产价值)评估值 12,150.47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
定收购恒润锻造 2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远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文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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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锻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权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为远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恒润锻造 52.5
万美元的出资,占恒润锻造注册资本的 2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润曲轴持有恒润锻造的 100%股权,合
资公司将变更为内资企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为本次股权转让,2018 年 8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关 于 恒 润 锻 造 的 《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 天 健 审
[2018]7718 号);2018 年 8 月 10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 1396 号);审
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2、双方同意,根据审计、评估的结果,双方确定本次标的股权
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叁仟万元整。
3、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天润曲轴应于恒润锻造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税后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远
通投资有限公司。
(三)其他主要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积极相互配合、并配合恒润锻造办理
标的股权转让过户的工商、外商投资管理、外汇等相关法律手续。
2、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履行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法律法规规定
的纳税义务人承担。
3、本协议自远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天
润曲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天润曲轴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润锻造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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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公司对恒润锻造的控制权,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恒润锻造的控
制和统一管理,有利于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运
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本次收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
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基础,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文登恒润锻造有
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收购文登恒润锻造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九、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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