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9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协注[2018]MTN530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8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
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
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
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