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购买方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购买公司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大港路
15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现购买方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州织里宏
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他交易事项不变。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资产并签署相关协
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因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现购买方变更为其全
资子公司湖州织里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余交易事项不变,原购买协议中湖
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湖州
织里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并签署厂房购买补充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厂房购买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湖州织里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为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为闵方荣,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康泰路南侧。
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新型城镇化建设;土
地收储、开发和综合利用。
购买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不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本次购买方由政府变更为湖州织里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截至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已收到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 5598.53 万元,剩余 5598.53 万元人民币的购买价款
由湖州织里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继续履行,即产权
过户完成支付 30%,厂房移交后支付 20%。
3、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