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事堂
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股份变动形式:增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尚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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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子公司及核心业务 .........................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目的..................................................................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7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 1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0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 ................................................. 20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0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计划 ............... 20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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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 2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2
一、对嘉事堂独立性的影响 ....................................... 22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 22
三、关于规范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 2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事堂及其子公司之
间的交易 .......................................................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事堂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4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嘉事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
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 24
四、是否存在对嘉事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安排 ........................................................... 2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5
三、相关证明情况 ............................................... 25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6
一、光大集团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 26
二、光大集团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 3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4
财务顾问声明.............................................................................................................. 3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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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申请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光大集团于2018年1月9日公开披露的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嘉事堂 指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嘉事堂向光大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180,805股
指
本次权益变动 A股股票之行为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
《认购协议》 指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集团 指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 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投公司 指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青实业 指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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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联系电话 +86 (10) 63636363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注册资本 6,00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
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102063897J
控股股东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1000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光大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67% 4,682,822 4,682,822
财政部 44.33% 3,728,775 3,728,775
(二)产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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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介绍
中央汇金公司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中央汇金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
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
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
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
分,注入中投公司。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司股权,中央汇金
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
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
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
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
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
公司直接持股企业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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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构名称 中央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银行
1 34.68%
China Development B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34.71%【注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40.03%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64.02%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57.1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6 55.67%
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19.53%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8 73.63%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 71.56%
China Reinsurance (Group) Corporatio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 31.34%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 100.00%
China Jianyin Investment Limited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 78.57%
China Galaxy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25.03%
Shenwan Hongyuan Group Co., Ltd.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4 58.58%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32.93%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70.00%
(无英文名称)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 14.54%
Guotai Jun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注 1:★代表 A 股上市公司;☆代表 H 股上市公司。
注 2: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中央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 50
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光大集团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
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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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集团是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投资和环保、
文旅、医药等实业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光大集团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金融板块
和实业板块。其下属的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永明人寿等在同行业中都取得
了较为突出的业绩。因金融板块门类齐全,光大集团在金融业领域已形成一定的
综合竞争优势。实业板块包括环保、水务、垃圾焚烧发电、新能源、旅游、医药
等领域。
目前,光大集团已发展成为业务横跨内地与香港,机构超千家的国有金融控
股集团,在境内外拥有光大银行(A 股股票代码 601818,H 股股份代号 6818.HK)、
光大证券(A 股股票代码 601788,H 股股份代号 6178.HK)、光大控股(股份代
号 0165.HK)、光大国际(股份代号 0257.HK)、中国飞机租赁(股份代号 1848.HK)、
光大绿色环保(股份代号 1257.HK)、光大水务(新交所股份编号 U9E)、光大嘉
宝(股份代号 600622.CN)、中青旅(股份代号 600138.CN)、嘉事堂(股份代号
002462.CN)、山水酒店(新三板,股份代号 835714)、中青博联(新三板,股份
代号 837784)、光大永年(股份代号 3699.HK)等上市公司和光大永明保险、光
大金控资产、光大兴陇信托、光大实业等非上市企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光大集团资产总额 44,683 亿元,净资产 4,113 亿元,当年实现税前利润 542 亿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光大集团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度/2015 年 2016 年度/2016 年 2017 年/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合计 3,500,052 4,362,211 4,468,344 4,764,150
负债合计 3,179,122 4,005,847 4,057,027 4,328,692
股东权益合计 320,930 356,364 411,317 435,4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664 108,837 118,241 125,304
主营业务收入 127,530 131,335 136,033 116,541
利润总额 53,469 54,189 54,203 40,884
净利润 40,267 41,094 41,896 33,8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637 12,475 12,808 9,5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29 325,739 (195,164) 8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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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931) (445,222) 14,920 (7,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520 212,397 75,961 (76,471)
总资产收益率(%) 1.25% 1.05% 0.95% 0.7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1% 12.13% 10.91% 7.81%
营业利润率(%) 41.59% 40.71% 39.61% 34.83%
净利润率(%) 31.57% 31.29% 30.80% 29.02%
资产负债率(%) 90.83% 91.83% 90.79% 90.86%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2015-2017 年度为审计后数据,2018 年 1-9 月/2018 年 9 月 30 日为未经审计数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如下:
(一)董事
长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1 李晓鹏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2 高云龙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
3 吴少华 中国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4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5 傅 东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6 居 昊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7 楼小惠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8 师永彦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9 王小林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10 邱 东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11 王 巍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二)监事
长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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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1 朱洪波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2 韩国良 股东代表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3 程凤朝 股东代表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4 陈 昱 职工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5 武 剑 职工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高级管理人员
长期 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1 高云龙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2 吴少华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3 谢志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中国 中国 无
4 蔡允革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正在履行
5 葛海蛟 中国 中国 无
公司治理程序)
6 叶振勇 董事会秘书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光大集团控参股的其他主要境内外上市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29.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6.45%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9.74%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1.95%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0.0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6.72%
光大永年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74.9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4.43%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子公司及核心业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光大集团控股子公司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及间接持 核心业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百万元) 股比例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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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直接及间接持 核心业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百万元) 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52,489 29.00% 银行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4,611 46.45% 证券
3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天津 5,400 50.00% 保险
4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 3,418 51.00% 信托
5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1,500 100.00% 资产管理
投资、资产管
港币 62.47 亿
6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100.00% 理、项目建造
港元
和运营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 实业投资和运
7 北京 4,400 100.00%
任公司 营
8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北京 120 100.00% 旅游
9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北京 50 100.00% 进出口贸易
互联网信息服
10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200 100.00%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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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已通过 全资子公司中青实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1,876,43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6.7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以发行股数上
限 41,180,805 股计算,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将增加至 28.47%,持
股比例得到较大提升。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光大集团作为嘉事堂第一大股东中青实业的控股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嘉事堂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助于巩固控制权,符合集团整体战略部署。同时,本
次发行可以优化嘉事堂的资本结构,为嘉事堂的扩张发展提供营运资金的支持,
有助于嘉事堂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嘉事堂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全体
股东。
(二)光大集团目前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嘉事堂股份的计划。如
果后续有增持嘉事堂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光大集团目前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嘉事堂股份
的计划。如果后续有处置嘉事堂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光大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认购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 2018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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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
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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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光大集团通过现金认购嘉事堂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
41,180,805 股(含 41,180,805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已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青实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1,876,43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6.7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以发行股数上
限 41,180,805 股计算,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将增加至 28.47%,持
股比例得到较大提升。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光大集团签订了《嘉事堂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1、认购方式:光大集团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新股。
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期首日。认购方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
整)。(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
票交易总成交量。)
如发行人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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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每股发行价格即认购价格作出调整的,
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相关规定及实际核准
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即认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41,180,805 股(含 41,180,805
股),全部由光大集团认购。
若实际发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的上限(41,180,805 股)×实
际发行价格<15 亿元,则光大集团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1,180,805 股股票。
若实际发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的上限(41,180,805 股)×实
际发行价格≥15 亿元,则光大集团以募集资金 15 亿元为上限,认购的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数=15 亿元÷实际发行价格。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嘉事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股
份数量做出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光大集团认购的股
份数量可相应地进行调整。
如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结束日期间,嘉事堂发生因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认购数量上限应作相应调
整。
(三)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光大集团收到嘉事堂和嘉事堂本次发行保
荐机构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
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
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嘉事堂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限售期
光大集团此次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光大集团就其所认
购的嘉事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普通股,由于嘉事堂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1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
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时生效:
1、本次发行事宜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嘉事堂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光大集团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3、本次发行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
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在另一方的损失范围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本次发行未经光大集团内部有权机构批准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导致本协议未生效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而光大集团不按协议约定参与认
购,且/或不在《认购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发行人支付全部或部
分认购款项,则应向嘉事堂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
4、如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而嘉事堂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光
大集团发行股份并办理股份登记,则应在因此造成的光大集团损失范围之内承担
法律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通过中青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的股份不存在
除下述质押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
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通过中青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的股份质押情
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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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实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股数 日期 日
际控制人 比例
中国青年实业 1,065 2018 年 7 2019 年 7 华泰证券股
是 25.43% 融资
发展总公司 万股 月9日 月9日 份有限公司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18 年 1 月 9 日,光大集团披露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根据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将其所持有的中青实业 100%国有产权
划转给光大集团。中青实业持有嘉事堂 16.72%股权,中青实业为嘉事堂第一大
股东。划转后,嘉事堂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从共青团中央变更成光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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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光大集团本次认购资金均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
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次
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
来自于嘉事堂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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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后续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如后续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
划。如果后续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
动的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2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
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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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嘉事堂独立性的影响
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多年来一直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未因违反独立性原
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大集团与嘉事堂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
独立;光大集团将保证嘉事堂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光大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独立开
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并保证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
三、关于规范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关联交易简介1
1、与光大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8 年 6 月,公司获得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10 亿元(综合授
信协议编号:BJ 天宁寺 ZH18005)。光大集团系光大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嘉事堂及其子公司与光大集团下属子公司中
国光大银行各支分行签订的重大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嘉事堂或其子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 贷款合同编号
BJ 天宁寺
20,000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 ZHDK1800300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宁寺支行 BJ 天宁寺
4,000
ZHDK18003002
1
以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嘉事堂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为披露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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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嘉事堂或其子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 贷款合同编号
安徽嘉事谊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蚌埠 5,000 BBBYYBLDHT20180026
分行 7,000 BBBYYBLDHT201800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四川嘉事蓉锦医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光华 12,000 1018210-022
支行
2、与中青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7 年 7 月 14 日,嘉事堂 2017 年度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和次
级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票据发行总额为 8 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
发行总额为 6.74 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 1.26 亿元,由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青实业
认购 7,200 万元,其余 5,400 万元由本公司自持 。中青实业系光大集团全资子公
司。
(二)规范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光大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与嘉事堂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后,光大集团将尽量避免和减
少与嘉事堂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光大集团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
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事堂及其子公司
之间的交易
除上一章节所披露的与嘉事堂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与嘉事堂及其子公
司未发生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嘉事堂最近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事堂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
月内,未与嘉事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
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嘉事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
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
月内,未有对拟更换的嘉事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达成补偿或者其它任何
类似安排的协议。
四、是否存在对嘉事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对嘉事堂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者
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嘉事堂股
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嘉事堂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证明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无交易嘉事堂股票的行为。
2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光大集团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已重述)
现金及存放款项 495,780 682,326 453,340 424,203
结算备付金 8,921 5,841 4,325 7,140
贵金属 - 22,720 40,352 25,727
拆出资金 132,361 126,305 148,816 137,5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48,865 52,457 91,738 360,58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786 5,050 4,735 15,1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418 77,225 111,791 54,132
应收利息 20,694 27,097 30,910 34,406
存出保证金 3,499 5,784 3,713 3,703
应收款项 48,403 67,763 70,645 83,283
融出资金 43,404 37,428 37,708 32,904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75,303 1,747,302 1,978,121 2,307,0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6,730 474,629 472,489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2,881 257,947 345,234 -
应收款项类投资 528,221 633,156 524,35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 - - 192,022
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
- - - 913,532
资
长期股权投资 8,462 12,008 13,611 14,991
存出资本保证金 1,100 1,118 1,105 1,119
固定资产 17,396 19,490 21,002 24,475
投资性房地产 6,595 16,099 15,725 16,300
无形资产 4,851 7,305 9,357 11,726
商誉 4,844 5,505 4,288 4,4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5 6,276 8,283 1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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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资产 40,483 47,147 61,239 74,341
独立账户资产 24,970 24,233 15,459 13,954
资产总计 3,500,052 4,362,211 4,468,344 4,764,150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840 187,000 232,500 299,04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531,964 823,781 572,496 575,690
款项
拆入资金 60,805 104,608 109,792 164,3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94 631 458 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420 4,481 6,720 13,3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2,363 51,797 71,131 48,829
吸收存款 1,986,181 2,115,965 2,265,807 2,475,814
代理买卖证券款 71,012 54,973 40,886 37,06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7,429 6,978 4,936 4,160
应付利息 32,121 34,760 42,463 44,156
应付款项 2,960 4,844 7,313 7,745
应付职工薪酬 14,533 11,060 11,634 11,444
应交税费 9,133 6,821 6,797 5,985
借款 34,234 44,694 56,283 74,535
应付债券 249,902 466,792 533,420 462,4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9 4,976 5,607 6,649
保险合同准备金 8,940 10,486 12,456 18,540
其他负债 40,782 46,967 60,869 64,831
独立账户负债 24,970 24,233 15,459 13,954
负债合计 3,179,122 4,005,847 4,057,027 4,328,692
股本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资本公积 2,093 1,963 1,573 1,794
其他综合收益 5,412 2,669 903 2,083
盈余公积 285 562 731 731
一般风险准备 12,836 16,320 16,798 16,969
未分配利润 20,038 27,323 38,236 43,7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100,664 108,837 118,241 125,304
计
少数股东权益 220,266 247,527 293,076 310,154
股东权益合计 320,930 356,364 411,317 435,4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500,052 4,362,211 4,468,344 4,764,150
注:2015 年贵金属科目数据计入其他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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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已重述)
利息收入 148,685 148,204 165,449 128,837
利息支出 (79,605) (81,149) (102,724) (84,517)
利息净收入 69,080 67,055 62,725 44,32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0,973 38,900 40,968 35,20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558) (3,162) (3,473) (2,60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415 35,738 37,495 32,596
已赚保费 2,972 4,922 6,908 8,901
建造及营运业务收入 6,906 11,990 17,429 14,710
投资收益 9,600 9,794 8,234 12,28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250 (1,095) (1,111) 5,687
汇兑收益 / (损失) 135 1,179 1,785 (3,529)
其他业务收入 1,172 1,752 1,991 1,285
其他收益 - - 577 291
营业收入 127,530 131,335 136,033 116,541
业务及管理费用 (33,966) (35,318) (38,312) (30,949)
保险业务支出 (3,013) (4,682) (6,475) (8,613)
建造及营运业务成本 (3,658) (7,411) (11,197) (9,085)
税金及附加 (8,458) (3,165) (1,274) (1,077)
其他业务成本 (891) (997) (1,109) (739)
资产减值损失 (23,768) (24,887) (21,366) (23,137)
财务费用 (737) (1,408) (2,412) (2,355)
营业支出 (74,491) (77,868) (82,145) (75,955)
营业利润 53,039 53,467 53,888 40,586
加:营业外收入 542 886 504 399
减:营业外支出 (112) (164) (189) (101)
利润总额 53,469 54,189 54,203 40,884
减:所得税费用 (13,202) (13,095) (12,307) (7,067)
净利润 40,267 41,094 41,896 33,8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37 12,475 12,808 9,515
少数股东损益 27,630 28,619 29,088 24,30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903 (7,832) (4,948) 3,254
综合收益总额 49,170 33,262 36,948 37,0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5,698 9,732 11,042 10,427
额
2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472 23,530 25,906 2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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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已重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82,640 178,874 209,990 165,775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204,974 129,785 149,842 210,00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
32,723 291,818 - 3,195
增加额
银行业务及证券业务卖出回购金
- - - -
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31,496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
- - 83,125 6,038
减少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172,160 45,500 66,540
存放中央银行净减少额 18,980 - - 39,83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8,526 43,803 5,184 54,547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31,780 - 18,283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5,979 - 4,621
银行业务及证券业务买入返售金
134,681 83,683 - 57,437
融资产净减少额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 - - -
建造及营运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62 51,127 47,365 28,5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0,962 957,229 559,289 636,520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23,680) (293,802) (249,317) (359,866)
银行业务及证券业务买入返售金
- - (13,947) -
融资产净增加额
银行业务及证券业务卖出回购金
(4,733) (29,989) (1,809) (22,693)
融资产净减少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24,247) - (4,92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508) - (457) -
存放中央银行净增加额 - (16,110) (2,386)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
- - (251,285) -
减少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
(42,739) (37,201 ) - -
增加额
3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74,894) (68,397 ) (79,645) (68,983)
保险业务支付的现金 - - - -
银行业务及证券业务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融资产净增加额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21,076) (17,592) (896) (10,310)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付的现金净
- (17,662) (11,919) (3,851)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减少额 (15,200)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6,452) (20,048 ) (21,311) (18,14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74) (19,521) (21,488) (16,8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277) (86,921) (83,415) (42,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633) (631,490) (754,453) (547,649)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
215,329 325,739 (195,164) 88,871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81,711 557,455 857,616 1,083,7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6 212 669 183
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2 3,300 3,904 1,7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2,629 560,967 862,189 1,085,6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5,887) (984,530) (831,711) (1,086,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50) (14,615 ) (7,756) (6,440)
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
(3,563) (755) (31) (2)
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960) (6,289) (7,771) (14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560) (1,006,189) (847,269) (1,093,00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931) (445,222) 14,920 (7,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94,074 243,889 98,282 30,98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970 40,679 56,852 56,23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9,726 13,828 22,290 6,92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29,726 13,828 22,290 6,926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097 248 1,069 961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867 298,644 178,493 95,1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5,995) (58,780 ) (71,020) (15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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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债券利息
(10,654) (25,900) (30,555) (14,260)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98) (1,567) (957) (98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347) (86,247) (102,532) (171,5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520 212,397 75,961 (76,4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27 2,854 (3,124) 2,433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71,045 95,768 (107,407) 7,517
增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613 211,658 307,426 200,01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1,658 307,426 200,019 207,536
二、光大集团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审计师认为,光大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光大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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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李晓鹏
2018年 月 日
3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潘剑云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孙 蓓 储 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3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光大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光大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权认购协议;
(四)光大集团股票买卖自查报告;
(五)光大集团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相关承诺;
(六)光大集团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七)光大集团关于报告书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八)光大集团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及2018年1-9
月财务报告;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收购前6个月内买
卖嘉事堂股票的自查结果;
(十)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一)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3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李晓鹏
2018年 月 日
3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路 11 号 1 号楼
股票简称 嘉事堂 股票代码 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名称 注册地 街 25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 √ 否 □ 是 √ 否 □
其他上市公司持 两个以上上市公
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41,876,431 股 持股比例: 16.72%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光大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41,180,805 股(含
益的股份变动的
41,180,805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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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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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李晓鹏
年 月 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