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亚通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Yatong Co., Ltd.: Announcement on 2018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SZSI ·  Mar 27, 2019 12:00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18 年全年

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30,634.46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减去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 1,262,384.97 元,加上历

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224,517,708.29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6,285,957.78 元。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正处于转

型发展阶段,需要探索和培育主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较大;2019

公 司 在 建 房 地 产 项 目 崇 明 新 城 2# 地 块 和 奉 贤 南 桥 大 居 社 区

14-09A-02A 地块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增加新开工项目奉贤南桥

大居社区 15-20A-05A 地块,资金需求量较大。基于公司维持正常业

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2018 年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房地产行业,2018 年来,受国家和地方严格

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告别高速增长的阶段,行业竞争

进一步加剧,龙头企业加速领跑,品牌企业销售持续增长,中小企业

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属于小型区域性房地产

开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激烈,资金压力大。

(二)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现金分红条件:在符合前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且当公司年末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70%且公司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并

足以支付现金股利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

东大会批准。在公司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现金分红的比例应当不

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

2019 年公司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详见下文“公

司 2019 年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同时 2018 年公司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464,389.95 元。因此,根据

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2018 年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和现金分红条件。

(三) 公司 2019 年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计划

2019 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崇明新城 2#地块和奉贤南桥大居社区

14-09A-02A 地块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增加新开工项目奉贤南桥

大居社区 15-20A-05A 地块,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尚处于转型

发展阶段,需要投资培育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

基于上述考虑,为了维持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了

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18 年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崇明新城 2#地块、奉贤南桥大居

社区 14-09A-02A 地块和奉贤南桥大居社区 15-20A-05A 地块项目开

发。

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

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

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会议以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此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现金流

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目的是

为了保证公司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

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

和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Disclaimer: This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and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commendation or endorsement of any specific investment or investment strategy.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