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
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
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
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
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
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
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期间及规模
1、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累计金
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拟投入资金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
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同时,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锁定业务能
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
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
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
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
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
相匹配。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